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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

通江县松溪乡、青浴乡、板桥口镇等5个土地整理

点击:时间:2018-10-17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扶贫攻坚决策部署,依托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助推脱贫攻坚,决定公开招选项目投资人,启动通江县松溪乡、青浴乡、板桥口镇等3个乡镇18个行政村的土地整理项目。现将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7年12月,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通江县松溪乡、青浴乡、板桥口镇等5个土地整理项目立项的批复》(巴国土资函〔2017〕433号)批复立项,总建设规模30301.38亩,预计新增耕地2523.93亩(其中水田1437.62亩,旱地1086.31亩),预算总投资4554.71万元。

(一)立项批复内容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亩)

预计新增耕地(亩)

总投资(万元)

贫困村

1

通江县板桥口镇土主庙村、茶坝垭村、杜家湾村、檬子树村、秦家河村、沙坪里村土地整理项目

10292.76

758.83

1338.33

杜家湾村

2

通江县青浴乡垭口梁村、鹿角坪村、玉坪寨村土地整理项目

6692.85

487.15

875.75

/

3

通江县青浴乡龙王庙村土地整理项目

1858.96

125.65

269.35

/

4

通江县松溪乡胡家山村、杜家坪村、古家营村、鸿鸪岭村、石缸坪村、赵坪村 土地整理项目

9372.77

685.52

1224.16

胡家山村

5

通江县松溪乡祭田坝村、杨家沟村土地整理项目

6471.86

468.78

847.12

杨家沟村

(二)业主单位:通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事务中心。

(三)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中选企业全额投资。

(四)投资内容:本批次项目的前期立项费用,工程施工费、项目技术服务费、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费、监理费、项目管理费、项目验收费及指标流转交易等其他事项。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只招一个投资人。

(六)项目实施时间:180日历天。

二、项目合作方式

投资人汇入投资款后,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事务中心公开招标施工企业,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指标分成按照核发的《新增耕地验收证书》面积核算,其中投资人分成90%指标,县国土资源局分成10%指标。项目设计中的业主管理费的40%、竣工验收费的40%,由县国土资源局用于基本农田划定、土地重估与登记等费用开支。

三、投资申请人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资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与本项目投资适应的融资和运作管理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保证金

(一) 投资申请人须缴纳招商信誉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报名单位须在2018年 4  月  27 日下午18:00时前(北京时间)将报名保证金汇入招商人指定的账户。(公开招商评选结束后,确定为中选企业的,该保证金转为投资履约保证金,用于该项目建设。未确定为中选企业的将在7日内无息退还)。

开户单位:通江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江县红星路支行

账    户:1008 5231 1700 0100 0100 05

(用途注明:**********项目信誉保证金)

五、中选方式及要求

1.评审时间:2018年 4 月 28 日上午9时30分。

2. 本次招商,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报名申请者经评审小组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投资人的评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者,按照“效益最佳、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选单位。只有一家申请人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可直接确定为的中选人。

3.投资申请人须在中选后7日内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如投资申请人中选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签协议,则取消中选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4.评分表

 

评分项目

分值

备注

报名保证金

缴纳报名保证金50万元,得分20分,在缴纳对应项目报名保证金的基础上每多交50万元履约保证金,得1分。

50

本项最高上限为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回报

政府分成比例10%,得20分。每增加0.5个百分点加5分。

≥20

本项不限得分(政府分成比例低于10%作废无效)。

业绩

有投资社会投资土地整理项目4000万元以上的业绩,得10分,每增加一个2000万元以上的业绩加2分。

20

 

实施方案

按照投资申请人实施方案中资金组织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措施进行评比,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得1分,

5

 

5.中选单位自行与原投资人清算前期项目可研入库、规划设计、勘测等前期立项费用。

六、报名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2018年 4月25日—2018年4月27日18时止,将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交至通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办公室),并领取拟投资项目申报所需相关基础资料。投资申请人在报名期间一次性报名,一次性交齐报名资料,在报名登记后不接受再次补充和修改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

投资申请人必须在提交投资申请书前完成拟申请投资项目的现场考察,招商人不组织,考察所产生的费用和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投资申请人自行负责。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七、投资实施方案的递交

投资实施方案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28 日上午9:30,地点:通江县石牛嘴红峰大厦15楼纪检监察室。投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评选会,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投资方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

(4)投资申请书(内容为项目及分成的比例);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竞选保证金银行回执单;

(9)业绩复印件;

(10)实施方案。

备注: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书,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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