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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

青浴乡:三举措治理农村秸秆焚烧

点击:时间:2018-10-17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社社长为直接监管人的农村秸秆禁烧治理领导小组,确保农村秸秆禁烧治理全覆盖。

(2)加强宣传引导。召开秸秆禁烧治理专题会议,利用村村响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QQ、微信等载体发布责任区域和相关政策,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秸秆禁烧承诺书,提高广大群众养成抵制秸秆焚烧、共创美好家园

(3)加强督查考核。乡主管部门不定时对辖区进行专项督查,每天将督查情况如实通报,并纳入年度单项考核,确保全乡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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